省水利廳關于開展2021年全省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審批工作的補充通知
?
各市(州)水務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辦建設〔2019〕244號)、《省水利廳關于開展2021年全省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審批工作的通知》(黔水建〔2021〕20號),為深入貫徹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認真落實“證照分離”工作部署,遵循高效、便民服務的原則,進一步做好2021年全省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審批工作,經研究,對于首次申請(含增加乙級資質類別)采取集中審批方式,申請延續采取集中審批或者告知承諾制審批方式(由申請人自行選擇)。集中審批按照《省水利廳關于開展2021年全省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審批工作的通知》(黔水建〔2021〕20號)開展。現將申請延續采取告知承諾制審批方式的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資質審批范圍
本次乙級檢測單位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范圍為《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的5個類別(即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屬結構、機械電氣和量測)。如不同類別的資質取得時間為不同年度,可對尚未到期的類別一并申請延續。
二、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
4.《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標準》;
5.《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技術規程》;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三、法定條件
按照《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標準》,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及檢測人員;
2.具有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
3.具有滿足乙級資質所含項目的檢測能力。
四、申請材料要求
1.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告知承諾書(見附件1);
2.《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延續申請表》(見附件2);
3.計量認證資質證書和證書附表復印件;
4.主要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清單、設備發票和購置合同復印件;
5.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復印件,檢測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技術負責人及檢測人員社保證明材料復印件;
6.近3年內承擔的質量檢測業務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7.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
上述2~7材料需按不同專業類別分別報送紙質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五、申報和審批程序
貴州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貴州省水利廳行政審批窗口統一受理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審批事項申請,申請人應當按照告知承諾書的約定,將告知承諾書原件(一式兩份)及相關紙質材料現場遞交至貴州省水利廳行政審批窗口。貴州省水利廳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告知承諾書和申請材料齊全的,作出受理決定;告知承諾書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將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需按照要求盡快一次性提交補正材料。貴州省水利廳作出受理決定后,申請人提交的告知承諾書自動生效。告知承諾書一式兩份,由申請人和貴州省水利廳各自留檔保存。
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貴州省水利廳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自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認定證書。
六、現場核查
貴州省水利廳自頒發資質認定證書之日3個月內,由貴州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中心組織專家按照《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標準》的要求,對申請人承諾的全部內容是否屬實進行現場核查,并作出相應核查判定。申請單位應準備好檢測員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原件、檢測設備發票原件、申請材料、告知事項內容等以備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時未準備相關資料或資料不齊全的,現場核查判定不予通過。
申請人作出虛假承諾或者承諾內容嚴重不實的,貴州省水利廳將依照《行政許可法》《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撤銷相應的資質認定事項,將其不良行為納入水利建設市場“黑名單”,并通過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和貴州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進行公開,實施聯合懲戒。
被依法撤銷乙級資質認定事項的申請人,其基于本次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對外出具的相關檢測報告不具有證明作用,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申請單位需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http://xypt.mwr.cn/)進行信用信息填報。
(二)計量認證資質證書和證書附表中所列參數需與《水利部關于發布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標準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第3號)所列參數相對應。參數引用的標準和規范,需優先采用水利行業標準和規范,無水利行業標準和規范的,可采用國家標準和規范或其他行業標準和規范。
(三)領取資質證書時,申請延續的單位還需提交原乙級證書。
八、聯系方式
(一)貴州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貴州省水利廳行政審批窗口
聯系電話:0851-86987099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65號貴州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大廳省水利廳窗口A3區041-045。
(二)省水利廳水利工程建設處
聯 系 人:袁俊 ?王彪
聯系電話:0851-85933710
電子郵箱: gzsltjsc@126.com
各單位到行政審批窗口申報前,對申請材料的準備工作可向省水利廳咨詢。
?
附件:1.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告知承諾書
2.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延續申請表
?
?
????????????????????????貴州省水利廳 ?????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告知承諾書.docx